产权式商铺先天优势吸引投资者
相对其他形式的投资,商铺优势显而易见,但投资商铺面临着两个必须化解的风险:一是如何将购得的商铺顺利租出去?二是如何获得稳定长期的投资回报?投资者为此感到苦恼不已。在这种情况下,产权式商铺应运而生。
产权式商铺是指商铺业主出于投资目的将产权商铺通过发展商或第三方公司整体委托品牌经营商进行统一经营,商铺业主获得定期定额的投资回报。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欧美发达国家,近年开始出现在国内发达城市。由于其先天优势,产权式商铺成为国内商铺投资中的最重要产品形式之一,以深圳为例,从早期的彩田新一佳到近期的中港城、以及最近的鸿洲沃尔玛和太古购物广场都吸引了广大的投资者。据统计,去年深圳推出的商业物业中,产权式商铺占了近60%。
售后返租背后的隐患
吸引无数投资者关注的产权式商铺多以售后返租的投资形式体现,售后返租,是指开发企业将所售商品房出售给投资者,同时与投资者签订承租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出现在美国,后流行于日本、中国香港。在中国大陆,首度兴盛于90年代中后期的海南,时值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出现了大量售后返租现象。
投资就一定有风险,愈演愈烈的售后返租最终露出了弊端:
5年前,四五百位投资者以投资返租方式购买了西安“××购物广场”的近700个商铺。去年6月,当众多投资者要求发展商按当初签订的协议“5年期满返本,原价回购”回购商铺时,开发商却称自身流动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约定回购……
类似案例层出不穷,一时间,投资者眼中众人争抢的“馅饼”成了可怕的陷阱。其中隐匿的重重风险,如果不进行很好的防范,那么将不仅对投资者个人造成伤害,严重时会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以及房地产业的稳定发展。今年5月22日,建设部发出风险警告,称期房售后返租风险太大且涉嫌违法,禁止开发商以售后返租或变相售后返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同时奉劝购房者不要盲目跟风,以售后返租的方式投资房地产。这是建设部继2001年颁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禁止售后返租以来,再一次明确该营销模式的违法性质。
经营是检验安全投资的唯一标准
有了政策规定的明确化,曾经轰轰烈烈的售后返祖现象敲响了一大批亢奋的投资者,清醒过后,人们逐渐意识到所谓“反租”不过是诱人的陷阱,这是一种不规范的房产操作手段,真正能够保证投资安全的应该是经营,科学经营模式往往是一个房产项目的关键所在,只有经营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的利益实现。
一个理性的投资者除了看重地段,更应该看重管理。再有发展前景的商铺,如果没有好的经营管理,也是镜中花、水中月。投资者在留意庞大的人流量、强势消费群体、稳定的租金回报之外,还有什么?如果答案一直没有离开自己的商铺,这显然不是一个成熟投资者的心态。
投资者购买商铺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专业管理公司有哪些管理手段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抗风险能力。我们判断商铺的投资价值,最重要是看是否有一个高水准的专业商业经营管理公司为依托,这才是投资者最应该看重的关键因素。只有当专业管理公司有令人放心并具有高成长性的经营业绩,商铺的投资回报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例如济南某市场,拥有15年经营根基,在已形成浓厚商业氛围的基础上进行全国范围内经营拓展,并且成立了专业的经营管理公司,对市场进行统一、专业、科学的管理和经营,同时将在全国范围内招商,放大市场集散效应,加大市场辐射力,取得了极好的效果,用事实证明了经营才是检验投资安全的唯一标准。
投资一定是与风险并行的,所以,面对投资,一定要全面地衡量利弊,切勿轻易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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